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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氮冷凝锅炉组合运行
    发布时间:2023-07-10  浏览:

      低氮冷凝锅炉的经济运行按TSG G0002-2010《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第十七条规定:用户应当根据热负荷需求及时变化特点合理选择锅炉炉型、数量和容量,使锅炉在高佳能效工况下运行。

      低氮冷凝锅炉在运行的过程中应符合TSG G0002-2010《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第十三条的制定:锅炉炉墙、烟风道、各种热力设备、热力管道以及法能应当具有良好的密封和保温性能。当周围温度为25℃时,距门(孔)300mm以外的炉体外表面温度不得超过50℃,炉顶不得超过70℃,各种热力设备、热力管道以及阀门表面温度不得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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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氮冷凝锅炉应按GB/T17954-2000《工业锅炉经济运行》进行管理和操作。低氮冷凝锅炉运行时应选用锅炉设计的燃料或与设计燃料相近的燃料,运行时应合理配风,压力、温度、水位均应保持稳定。锅炉运行应在安*稳定运行的工况范围内运行 安*稳定运行的工况范围应控制在额定工况的70%~比较高范围内。

      为经济运行,低氮冷凝锅炉受热面应定时清灰,保持清洁。使用清灰剂或用动力吹扫时*须安*性和有效性。锅炉运行中应经常对烟风道、炉墙、炉门设备的严密性进行检查,发现泄漏应及时修理。还应对容易积灰处及时清灰。应经常对管道、阀门、仪表及保温结构等进行检查,确*其严密、完好、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等现象。对低氮冷凝锅炉配备的燃料耗量计、循环水流量计、补给水流量计、压力表、温度计等反应锅炉经济运行状态的仪器和仪表*须在检定周期内使用,并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查、校正、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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